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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
www.cp.yibinpeace.gov.cn 】 【 2020-06-29 10:06:46 】 【 来源:翠屏长安网

  近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通过“三方庭审”平台公开宣判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被告人王某、杨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分别被判处七年、五年九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万元、七千元。


公开宣判放卖毒品案 (2).JPG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杨某某与刘某某(已死亡)均系吸毒人员。刘某某从他人处购得冰毒、麻古后,一部分用于吸食,一部分用于贩卖。2019年5月至案发前,杨某某在泸州市多次零包贩卖甲基苯丙胺给徐某、卓某某、王某某吸食。王某多次从宜宾前往泸州,从刘某某处购买冰毒、麻古,用于个人吸食,并贩卖给涂某、禹某某等人吸食。

  

  2019年6月11日,公安机关根据工作线索在宜宾市将王某抓获,并在其住所查获冰毒14.25克、麻古0.74克。同日晚,在王某带领下,公安机关在泸州市某小区中将杨某某、刘某某抓获,并查扣冰毒30余克。归案后,王某如实供述了作案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杨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制度,多次贩卖冰毒,数量均达10克以上50克以下,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杨某某系累犯、毒品再犯,依法从重处罚。在2019年6月10日贩卖冰毒的共同犯罪中,杨某某帮助刘某某收取毒资,起作用次要,属从犯,就该部分犯罪依法予以减轻处罚。王某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杨某某等人,有立功情节,依法从轻处罚。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主要罪行,且自愿接受处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翠屏区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各类毒品犯罪,通过公开宣判、集中宣传、法治讲座等方式,有力震慑犯罪分子,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提高防毒拒毒意识,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禁毒的浓厚氛围。此次公开宣判,彰显了该院坚决打击毒品犯罪、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分子的坚定决心。

  

  据了解,2017年以来,该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181件,判处罪犯241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8人。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田明耀 李小彬)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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