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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法院发出首份加入执行通知的判决书
www.cp.yibinpeace.gov.cn 】 【 2020-08-20 10:30:36 】 【 来源:翠屏长安网

  给判决书添加“法律链接”和“执行通知”,将判决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原文列出,并在判决书后加入执行通知,将执行通知程序前置。近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发出了首份这种特别的判决书。

  

  2016年,陈某某购买翠屏区滨江路某小区商品房并进行装修,委托杨某某代为管理装修项目,并向其支付了20000元。在装修过程中,杨某某应陈某某请求,代为垫付装修款49903.2元。此后,陈某某向杨某某支付了其垫付的装修款19990元,尚有29913.2元未支付。杨某某多次催收未果,诉至翠屏区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陈某某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杨某某偿还欠款29913.2元。

  

  该判决书载明:“本案生效后,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须依法按期履行判决,逾期未履行的,应向本院报告财产状况,并不得有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知,违反本条规定的,本案申请执行后,人民法院可依法对相关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罚款、拘留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的判决书写的真明白,照顾我们这些不大懂法的老百姓,不仅把法律条款解释得清清楚楚,还有执行期限的提示,如果打赢官司后仍拿不到钱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杨某某说道。

  

  据了解,该院经过充分论证后,印发《关于执行通知程序前置的若干规定(试行)》,率先在全省法院试行在判决书中加入执行通知事项,明确告知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以及逾期的法律后果,提醒权利人及时行使执行申请权,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义务。《规定》还明确,在判决书和调解书后添加“法律链接”,将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原文列出,附于裁判文书之后,一并送达当事人,给当事人一个明白。

  

  截至8月19日,该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安阜法庭等陆续发出4份此类判决书和调解书,受到当事人欢迎。“改革现行执行通知程序,将执行通知程序前置于审判阶段,将执行程序中执行通知书内容作为判决主文的一个条款,判决送达即视为当事人已知悉执行通知内容,是翠屏区法院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有效尝试。”该院负责人表示。

  

  据该院负责人介绍:“执行通知程序前置有三个优点,一方面有效维护判决的权威性。判决书中明确履行的责任和义务,在判决生效后,法院无须另行通知当事人履行,使得当事人自动履行判决义务成为应有之义,有助于提高判决权威性。另一方面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在判决中告知当事人履行义务内容和不履行的责任,有利于督促当事人按照判决确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义务,有助于提高自动履行率。最后是减少送达环节,提高执行效率。在送达判决时一并将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告知当事人,消除了在执行阶段再行送达的问题,对于减少执行环节、节约执行时间、提高执行效率有积极作用。”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田明耀 彭屏)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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