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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法官组微信群线上调纠纷 原被告两次“官司”一并了结
www.cp.yibinpeace.gov.cn 】 【 2020-02-18 09:58:09 】 【 来源:宜宾长安网

  2月13日,宜宾市翠屏区法院金坪法庭通过组建微信群,通过释法明理和耐心调解,成功了结两起不当得利纠纷,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征地补偿款6万元,原告放弃其余诉求。

  

  1998年12月2日,原告周某某与被告邹某某登记结婚。次日,周某某将其户籍迁至邹某某位于邱场镇某村的家庭户籍内,并退出了原户籍所在地的承包地。1998年12月3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宜宾市某水库扩建工程征用土地,征地范围包括周某某、邹某某所在村组,征地范围涉及的农户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但所征用的土地要具体占用时才进行补偿。1999年11月20日,邹某某作为户主与村集体签订了第二轮土地承包经营合同。2008年3月24日,邹某某与周某某协议离婚,周某某将其户籍从邹某某户迁出,但未对承包土地进行划分。

  

  2017年,翠屏区征地拆迁中心对邱场镇某村占用土地进行补偿,邹某某作为户主领取了该户征地补偿款9万余元。周某某要求邹某某分配其补偿费未果,于2018年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邹某某支付周某某土地补偿费1.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邹某某未支付款项。2019年,邹某某又作为户主从翠屏区征地拆迁中心领取征地补偿款27万余元。周某某再次要求分配补偿款未果,于2020年春节前提起诉讼,要求对这27万余元进行分配。

  

  翠屏区法院金坪法庭受理案件后,考虑到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人身安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采用组建微信群的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2月12日,法官先后加了双方的微信,并组建了案件调解微信群,开展了调解工作。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和法律释明,促成原被告双方于2月13日上午达成调解协议,由邹某某一次性支付周某某两次应得补偿款6万元,周某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协议达成后,邹某某立即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了6万元补偿款。至此,双方的两次“官司”终于划上圆满的句号。

  

  新冠肺炎疫情来袭,翠屏区法院充分利用QQ、微信等第三方软件,通过线上调解方式,让双方当事人不用见面,通过文字、语音、视频充分交流协商,法官居中调停、释法明理,既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又防止了病毒传播扩散,确保了法官、当事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春节假后上班以来,该院已线上调解纠纷8件、当事人撤诉6件。

  

  (李德其 彭屏)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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