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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区 法官疫情期间忙解纷 兑现25万案款助力小微企业复工
www.cp.yibinpeace.gov.cn 】 【 2020-03-10 15:37:29 】 【 来源:宜宾长安网

  “原本以为案件会因为疫情迟迟得不到解决,没想到法官不等不拖、尽心尽责为我们化解纠纷,几天就完事了”。近日,一起合同纠纷案原告和被告不约而同来到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为法官送来锦旗,感谢法官在疫情期间及时化解了双方的纠纷。

  

  2017年10月13日,宜宾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与宜宾某投资管理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宜宾某投资管理公司委托宜宾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全程独家代理该公司开发的某食品商贸城的项目策划及销售工作。合同签订后,宜宾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按照约定履行了销售、策划等合同义务。2018年3月27日,双方对合同内容进行了变更。2018年6月,宜宾某投资管理公司口头告知宜宾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不愿继续履行合同,宜宾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遂不再进行策划、销售工作。宜宾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多次催告相应款项未果后,将宜宾某投资管理公司诉至翠屏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结佣金、剩余推广费等费用共计53万余元。

  

  翠屏区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多次前往原被告营业场所调查,分别与原被告双方及代理律师进行座谈,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承办法官了解到,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宜宾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已停工一个多月,没有收入来源,导致无钱支付员工工资及养老保险,急需这笔资金,若不妥善处理,可能引发劳动争议及保险纠纷,导致其无法复工。另一边,宜宾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非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只因双方对合同条款及法律条文的理解存在偏差,就支付款项金额有异议。

  

  疫情防控期间,翠屏区法院坚持网上为主网下为辅的办案策略,做到“审判不打烊、工作不停转”。承办法官结合案件情况,借助微信、电话等信息化手段,通过“非接触”的方式分别向原被告宣讲了《合同法》等法律法规、释明案件中的法律关系、进行了诉讼指导,引导双方依法依理对待纠纷。经过法官连续多日的释法明理,原告放弃了不切实际的诉求,被告同意合理考虑原告业绩完成情况,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支付原告未结佣金等合计25万元。

  

  调解协议达成后,被告及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原告支付了2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拿到款项后,宜宾市某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及时补发了员工工资、补缴了养老保险。按照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及要求,该公司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及时通知员工复工,开启了创业新征程。

  

  (王利 彭屏 毛吉宇)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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