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法官刘琳、王利受邀走进宜宾市翠屏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为来自翠屏区及各镇街道老年协会的50余名老年朋友们送上了一场《民法典》专题普法讲座,并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指导,为老年朋友们依法维权支招解惑。
此前,翠屏区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与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联系对接,收集老年朋友们的法律需求,结合《民法典》内容和审判案例,有针对性地准备了讲义和PPT。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可以说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老年朋友们遇到生活上的问题,都可以用里面的法律来解决”。当天,该院民二庭法官刘琳结合《民法典》,通过案例剖析和法条解读相结合的方式,讲解了生活中常见的装饰装修合同、赠与合同、城市公交运输合同、旅游合同等合同纠纷以及法律风险防范,提示生活中老年朋友们应当注意和规范的事项。
该院民二庭法官王利法官则讲解了维护老年人权益十大典型案例,如托老需明确约定、买卖房屋需慎重、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退休再就业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老年人消费维权等,一个个生动的案例与老年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提示老年朋友发生纠纷后应当采取的措施。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老年朋友们纷纷提出生活中的法律疑问和应该怎样维权,两位法官均一一作答,为老同志们释疑解惑,提出指导性建议。 “没想到《民法典》和我们老年人联系这么紧密,尤其是今天听了法官们的讲解,对我帮助特别大,希望以后多举办这样的活动。”翠屏区老年协会会长梁绍华表示。
法治讲座结束后,两位法官向老年朋友们赠送了《民法典》。“以后生活中的问题,我就请教《民法典》了”。翠屏区老促会会长袁向东说道。
据了解,《民法典》颁布以来,翠屏区法院通过设点宣传、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新闻发布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了“《民法典》走进群众生活”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30余场次,参与干部、职工、群众5000余人次,掀起了《民法典》宣传教育热潮。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王利 彭屏)
翠屏长安网简介 | 版权声明 | 投稿须知 | 联系我们:028-83282325 |
蜀ICP备18018992号-1 翠屏长安网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违者必究
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上江北高发路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