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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屏法院:长江边巡回审案 普法警示倡环保
www.cp.yibinpeace.gov.cn 】 【 2023-11-03 08:37:55 】 【 来源:翠屏长安网

  11月1日,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来到三江新区江南镇长江边,公开巡回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并开展普法宣传、增殖放流活动。当地人大代表、执法人员、镇村干部、居民群众等200余人旁听庭审、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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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某全、李某华、李某军均系宜宾市三江新区江南镇人。2023年5月12日2时许,三人相约在离家不远的长江里下网捕鱼,捕获长江野生鱼四尾。三人准备离开现场时,被公安民警挡获。经认定,三人使用的网具为禁用渔具,捕获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长江鲟1尾,价值100000元;蒙古红鲌2尾、价值140元;草鱼1尾、价值100元。案发后,三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将涉案长江鲟放生。

  

  三江新区江南镇地处长江边,当地居民素有在江里捕鱼的习俗。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后,该镇所处长江段属于禁渔区。翠屏区法院受理该案后,决定将法庭搬到案发地巡回审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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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开始前,在人大代表、法检干警、公安民警、渔政执法人员、干部群众的监督见证下,三名被告人将从四川省农科院水产研究所购买的300余尾(价值18000元)厚颌鲂放归长江。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后陈述,查明了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经合议庭评议后,根据三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其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当庭作出一审宣判,李某全、李某华、李某军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我一定认真学法守法,以后再也不在长江里捕鱼了。”“感谢法官、检察官的帮助教育,我会用自己的教训劝导乡亲们不要非法捕鱼。”庭审中,法官对李某全、李某华、李某军进行了法庭教育,三名被告人均表示服从判决、遵规守法、积极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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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庭审结束后,法官开展了判后答疑和以案释法,向三名被告人、旁听干部群众宣讲了长江保护法、长江流域十年禁渔计划等法律政策,发放了法治宣传资料,解答了大家的法律疑问,倡导大家保护好长江母亲河、确保一江清水向东流。

  

  “感谢法院来到案发地审案,通过法官以案说法、释法警示,将进一步增强江边群众法律意识和环保观念。”江南镇副镇长谢承忠说道。

  

  最后,翠屏区法院法官会同翠屏区检察院检察官、长航公安民警、江南镇人民政府执法人员、三江新区渔政巡护队员,开展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宜宾市翠屏区段)禁渔期禁渔区联合巡江行动。经巡查,未发现钓鱼、安网等违法犯罪行为。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编辑:雷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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