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屏区法院组织开展清明祭扫活动
4月3日,翠屏区法院机关党委组织20余名党员干警前往翠屏区牟坪镇金沙街的余文涵烈士纪念碑广场,开展“清明祭英烈”祭扫活动。
余文涵烈士,四川长宁县开佛乡人,于1932年至1935年在成都读中学时,积极参加抗日救亡活动,组织“读书会”,研讨国家大事,立志献身祖国。1937年,他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成都队部领导的“星芒社”活动,任《星芒周刊》记者,发表文章拥护中国共产党提出的抗日救亡纲领。1938年,余文涵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在泸州二十三兵工厂从事工人运动。1949年6月9日,余文涵在检查支部工作时被敌人逮捕。在狱中,他受尽酷刑但坚贞不屈。同年6月27日,余文涵同志在南溪县牟坪场被敌人秘密杀害,年仅31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在余文涵殉难地修建了纪念碑。
当日上午,参与祭扫人员在余文涵烈士纪念碑广场整齐列队、庄严肃立,向余文涵烈士默哀,表达对烈士的沉痛哀悼。随后,参与人员为烈士纪念碑献上花篮和黄白菊花,大家绕烈士纪念碑一周,瞻仰烈士生平事迹介绍,表达对先烈的敬仰与追思。
干警纷纷表示,余文涵烈士对党无限忠诚、为国捐躯,生在新时代的我们将继承先烈遗志,肩负起时代的使命,为翠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
编辑:雷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