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陈淑玉一行到翠屏区法院安阜法庭调研指导劳动争议案件审判工作。翠屏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松,审委会专职委员孙家岭陪同调研。
陈淑玉一行实地查看了安阜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点、劳动者驿站、劳动争议调解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等地,了解安阜法庭“源头预防为先、多元解纷前置、典案裁判示范”审理机制、“前端诉源治理、中端执源治理、末端访源治理”三源共治模式、“人民调解+劳动仲裁+司法确认”模式等特色工作开展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安阜法庭汇报了劳动争议案件审理情况。宜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环资庭就案件审理过程中涉及的劳动争议案由、确认劳动关系、劳务派遣、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认定、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合同解除等疑难问题进行逐一解读和分析,提出指导意见,双方进行了深入沟通交流,充分交换了意见。
陈淑玉对提升劳动争议案件审判质效提出要求:一是统一裁判理念。对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群体性案件,要充分运用好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平台,加强上下级法院、法庭内部之间的沟通交流,统一裁判尺度,做到类案同判。二是加强审判管理。要通过加强文书阅核、开展判后答疑、抓细文书制作、强化举证指引、拓展多元解纷方式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三是抓好重点工作。依法做好劳动法律监督工作,及时与总工会协调联动,配合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工作,依职责发布“一函两书”,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汪松强调,一是提高政治站位,统一裁判理念。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做深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争议平衡保护司法理念,把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健康发展并重的关系内涵,不断更新审判理念,统一裁判思路,总结审判经验,确保裁判的合法性和合理性。二是聚焦弱项指标,提升审判质效。要充分认识劳动争议审判工作的短板、弱项,强化对发改案件研判分析,认真落实案件阅核制和“四类案件”监管制度,落实落细整改措施,不断提升案件效率和质量。三是服务基层治理,创建品牌法庭。要立足劳动法庭定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优化工作站、诉前化解工作站、诉调对接工作室等运行机制,以“一函两书”、司法调研、普法宣传、多元解纷等方式将案件办理效果转化为基层治理效果,进一步提炼总结“三源共治”等特色经验亮点,争创全省、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
(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法院)